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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学教学与研究中心外聘助课教师协议书

公共数学课程的助课环节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明确外聘助课教师职责、任务及报酬,数学中心经研究决定与外聘助课教师签订如下协议:

一、中心职责

1、审查、确定外聘助课教师的资格和确定教学任务。

2、检查外聘助课教师的工作。

3、负责向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申报酬金和发放工作.。

4、中心根据各项考核情况发放酬金。

二、外聘助课教师的要求

1.条件

外聘助课教师原则上要求是我院的硕士(二年级)、博士生,而且在能够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下,确保在时间和精力上完成助课任务,经导师同意,可以向教务办提出助课申请。

2.任务

A、随堂听课,根据主讲教师的讲课要求和安排,上习题课和布置作业和答疑。

B、应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准备讲稿,按要求写教案。教学效果在良好以上。

C、作业要按时布置和及时批改,批改数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做好平时考查记录。

D、参加期中、期末考试的试卷阅卷工作。

3、要求

A、不得弄虚作假。

B、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随堂听课和上习题课须请假,不得私自找人代课和不去听课。

C、如发现不能随堂听课、习题课教学效果差、批改作业不认真等情况,中心经帮助后,仍不见效果,可随时辞退,并扣发相应的酬金。

4、酬金

按学校习题课的酬金规定,每标准学时为15元,其中包括随堂听课、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阅卷。

三、其它

1、外聘助课教师聘用期限为一学期。

2、本协议经外聘助课教师、数学中心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外聘助课教师与数学中心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数学教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