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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学试卷阅卷和登录成绩的规范要求(试行)

为规范管理,公共数学中心从本学期开始,对公共数学试卷阅卷、登分和录入成绩的规范要求如下:

一、试卷评阅要求

1、按班密封装订编号,重修或重考按考场装订。

2、封面的各项要求一定要填写齐全,以便存档。

3、各教研室要按学校规定时间按时完成阅卷和登录成绩工作。

4、试卷按课程的不同类别统一评阅,实行流水作业,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遇到有争议的答题情况,要集体研究决定。

5、评阅试卷的程序是:先评阅,再复查,然后核总分,最后总分复核,具体操作如下:

(1)批卷时一定用红笔,其它笔批卷一律无效;

(2)填空题与选择题答对的不做任何标记,答错的在答题下面划一横线;

(3)解答题、应用题或证明题,在每题题号处给出应得的分数,答对的不做任何标记,答错的在答错处下面划一横线;

(4)每道大题都要上题首和卷首分数;

(5)所给的分数必须字迹工整;

(6)每道题评阅后,评阅人必须在封面阅卷情况上该题处签字,试卷评分如有改动的地方先到教研室主任(或负责人)处取更改分数更正章,盖章后方可更改(第一个空格处填分数,第二个空格处签全名);

(7)复查程序同评阅,试卷复查后,在封面处签字;

(8)核总分要核查每份试卷评阅是否有遗漏,每大题都要核对小题分之和与题首分是否相符(如有更正,方法同上),题首分与卷首分相符,然后加总分,并将总成绩先用铅笔登分,每本试卷核完后,要在封面上签字。

(9)总分复核人,要把卷首分相加,核对总分是否有误。核对无误后,用橡皮擦去铅笔登写的分数后,再用红笔登分,并在封面处签字。

(10)正式批卷前要用铅笔试批两本,经讨论统一标准后,再用红笔批卷。

二、登记成绩和录入成绩的规范要求

1、成绩单最好能够统一,标准规范。

2、登记成绩一律用黑笔,及格成绩靠左登记,不及格的成绩靠右登记。

3、登记成绩要有一人复查,要做到成绩单上的登记分数的人数与试卷份数相符,缺考者成绩栏内划斜线,成绩单上登分人与复核人要分别签字。

4、成绩单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到中心,原件中心存档,复印两份,盖章后一份送到各学院,一份存在各校区。

5、各教研室要有专人负责上网登录成绩,(登录成绩时要有两人),复核准确无误后再提交成绩。系统提交后,不能再改动。


以上各项要求如与学校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学校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