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数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学院按学科、专业(领域)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4.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5.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条件
1. 按现有名额数120%的比例(进位取整)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3年吉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070100数学:总分348分,外语45分,政治4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
071400统计学:总分364分,外语45分,政治4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
025200应用统计:总分369分,外语60分,政治6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
025500保险:总分365分,外语60分,政治6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
2. 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3. 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1. 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2日 8:30-11:0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数学楼425-1室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2.笔试(200分)
时间:2023年3月22日 13:30-15: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数学楼
3. 面试(外语能力测试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60分)
时间:2023年3月23日 8:00-18:0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数学楼
具体安排以数学学院复试QQ群内通知为准,参加复试考生需实名加入QQ群:712041350。
五、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七、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如需进行调剂,原则上在数学学院院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1.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3. 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择优录取。
4. 按以上方式无法确定录取顺序时,进行复试加试,择优录取。
5.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6.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7.符合加分政策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九、信息发布
1.数学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3.咨询及申诉。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数学学院提出申诉。
十、关于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朴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425
QQ群:71204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