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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数学学院2016年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发表于: 2016-07-04   点击: 

亲爱的2016级研究生同学:

欢迎来到吉林大学数学学院继续深造。为使新生能顺利办理报到手续,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 领取录取通知书

档案已寄(送)吉林大学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尽量自取,代领需持本人手写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月13日前档案未到的,8月19日到办公室自取通知书(领取前档案必须已到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 新生请持“新生入学报到证”、身份证、随银行卡下发的授权委托书(贴好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

3. 外地新生来校报到时,可自愿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为长春市前进大街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注: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经办人名章;迁移证必须填上身份证号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一并上交。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新生不转户口。

4. 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来校报到(定向培养的新生不转组织关系)。党员须持地方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各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名称(具体所去单位)为吉林大学数学学院。

5. 非在职研究生须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附件一),由原就读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字并盖章后,在新生报到时上交。凡未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的人员,所在学院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不予出具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6.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同一底片近期小二寸或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色背景照片四张。来校时须自备棉衣及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

7. 新生赴校的途中路费、食宿费、物品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8. 新生入学前须按合同有关规定交纳培养费,并在注册时出示学费收据,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9.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办理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4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xszz.cee.edu.cn),以备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使用。

10. 研究生入学住宿相关说明:

(1)床位申请相关事宜

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及学院的要求,不住校的非定向研究生新生必须事先征得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获得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同意书(格式自定,内容自拟),并自行下载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表》(附件三)、《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附件四)各一式三份,签好字后于入学报到时上交。

申请退寝的学生请自行填写《研究生住宿变更表》(附件五)及上述同意书、审批表、承诺书,并于入学后2周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未分配床位的新生可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田家炳B座219室)申请。联系电话:85168287。

(2)收取住宿费相关事宜

由于学校由多个校区组成,因此学生公寓条件差异较大,住宿费为800元--1800元/生·年。因新生公寓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安排,所以请先按1800元/生·年标准存入借记卡,学校将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标准收费,余款仍留在本人的“借记卡”中,属于个人储蓄存款,随时可以支出。

请新入学的同学随时关注个人在学校的财务信息,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11.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2.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于2016年8月30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六,一式四份)寄(送)到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数学学院

2016年7月4日

 

附:

吉林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

为方便新生入学交费,我校委托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为每名新生申办了一张“借记卡”,用来代扣代缴新生各项费用,以及发放奖助学金等各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为每名学生免费申办了中国银行“借记卡”,在校期间不收年费。

二、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借记卡、吉林大学“校园一卡通”用卡须知,以及“校园一卡通”个人借记卡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卡号即为学生个人存款交费账户。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授权委托书签好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由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统一收取。

三、“借记卡”主要用途

1. 中国银行“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之功能。

2. 新生将每年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此卡。

3. 新生在校期间,学校将发放的各项补贴存入此卡。

4. 与本人的“一卡通”校园卡勾连,可通过圈存机进行划转。

因此,新生入学时,无论卡中是否存款,都必须携带到学校,以便在校期间使用。

四、交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收费标准见《吉林大学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览表》。

吉林大学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览表

类  别

学制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3年

10000

10000

10000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年

8000

8000

 

3年

8000

8000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3年

12000

12000

12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文、社科、医学学科)

2年

12000

12000

 

3年

10000

10000

10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理学、工学、农学等学科)

2年

8000

8000

 

3年

8000

8000

8000

*工商管理硕士(MBA)

2年

30000

30000

 

*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

3年

15000

15000

15000

*软件工程硕士

3年

14000

13000

13000

*翻译硕士

2年

25000

20000

 

2.住宿费:800元-1800元/生·年。

由于学校规模较大,学生宿舍类型较多,根据各专业住宿条件不同,住宿收费标准为800元-1800元/生·年。因新生住宿的安排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所以请申请住宿的学生按最高标准存入住宿费1800元,学校将按照学生的实际住宿情况收费,余款仍留在学生本人的“借记卡”里,属于个人储蓄存款,随时可以支取。

五、具体交费方式

1.当地有中国银行网点的,请您务必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至2016年8月5日之前到当地中国银行的储蓄窗口办理存款手续(含长春市学生),将应交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账户。存款时,在确认“借记卡”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符后,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及“借记卡”卡号填写存(汇)款单。

2.当地没有中国银行网点,您可以在8月5日之前到其它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等)的会计、出纳窗口办理个人电汇。

3. 学校提倡使用银行卡缴费,原则上不收取现金。

六、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请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缴费收据。

2.单位转账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可直接汇入吉林大学账户。

3.学生收到银行卡后,需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可在当地中国银行挂失,在吉林省内中国银行补卡。挂失补卡后卡号变化,对应账号不变,不需要到学校办理变更手续。

七、查询方式

1.中国银行咨询电话:95566。

2.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咨询电话:0431—89985055。

3.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咨询电话:0431—85161469。

 

吉林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