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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数学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档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7-04-06   点击: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各专项计划除外)。根据规定,将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硕博连读及本硕博连读考生)进行人事档案调档并审查。

调档及审查的工作要求如下:

1、凡被我校拟录取为2017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均须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考生除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须提供原单位财务或人事(工资)部门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工资关系迁移介绍信》(含“停薪(停保)”明确表述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在职考生除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须提供由人才、就业等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以上档案及材料请在2017421前寄到我院。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放入档案一起邮寄,也可单独邮寄。

5、随调档函附上《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请由现在所在单位填写、签字、盖章后随档案或单独寄回我院。

6、档案及证明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轶群       联系电话:0431-85166425

 

   吉林大学数学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