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数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考核。科学设计复试方案,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着重加强创新能力考查。
(二)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中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三)发挥导师群体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复试工作效能。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四)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信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办法,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领导并组织初试两门业务课的命题、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对本培养单位考生的考核及复试结果负责。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辉来 李晓光
副组长:史少云 王 欢
组 员:生云鹤 李永海 朱复康 刘长春 黄庆道 韩月才
(二)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专业中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欢 史少云
组 员:张轶群 朴梓玮
(四)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本院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欢
组 员:马 晶 张轶群 朴梓玮
三、复试条件
1.达到学校确定的外语合格线;
2.达到数学学院确定的初试(业务课笔试)合格线;
3. 符合吉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须进行资格审查)。
4. 数学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按照《吉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4月3日 8:30-11:00
地点:数学楼425-1
复试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
1.2019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博士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8.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两份。
9.考生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意见(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
五、复试
面试
时间:2019年4月3日 13:00开始
地点:数学楼六楼各专业教研室
跨专业加试
时间:2019年4月3日 14:00—16:00
地点:数学楼429
六、录取工作
(一)学院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二)成绩计算及录取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100分;复试100分。
3.考生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其中
初试成绩=业务课一成绩*50%+业务课二成绩*50%
4. 初试成绩低于4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七、体检
4月3日考生自行安排时间前往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请空腹(下午体检的考生中午禁食),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一张,将照片贴在体检表上,另准备体检费55元(必须现金)。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学院一栏填报考学院)交至校医院保健科,将缴费收据送至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数学楼425-1)登记。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朴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