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突出专业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核”的工作原则,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以下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数学学院为使复试工作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包括复试命题、分装、评卷、合分、登分等环节),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特成立以下工作领导小组:
1. 成立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李辉来
副组长:史少云 王 欢
组 员:生云鹤 吕俊良 刘长春 韩月才 朱复康 黄庆道
2. 成立数学学院研究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王 欢
秘书:张轶群
3. 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名单如下:
监督组长:王 欢
秘 书:张轶群 朴梓玮
4. 组建学院复试小组,由系主任负责成立本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基本要求
1. 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生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2. 符合由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2020年接收推免生条件,并通过数学学院的资格审查。
3. 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录取。
4. 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安排复试。公平公正对待校内外考生,统一标准,一视同仁。
三、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吉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与时间安排
1. 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2. 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国语专业的推免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3. 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9月27日(周五)上午8:30--10:30
综合面试时间:9月27日(周五)下午13:30开始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数学楼425-1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推免生应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推免生招生名额内择优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组织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六、信息公开
1.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进入复试推免生名单。
2.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名单应包括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咨询电话:0431-85166425
七、违规处理
对在推免生复试录取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工作日程
9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9月26日-10月10日:组织推免生复试。
9月28日-10月12日:组织复试合格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并上报《2020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10月15日前:上报并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吉林大学数学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