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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2-09-22   点击: 


 

 

一、学术业绩成果要求

1.学术业绩成果是指经正式发表或授权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学术期刊论文、学术会议论文、专()著、专利、作品、国家(行业)标准、软件著作权、咨询报告、科技报告、国防报告、重大项目结题报告、科研获奖、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具体成果要求以学院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2.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3.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111日—202112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1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秀,学术业绩突出等。

(二)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三、奖励标准及额度分配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分等级进行奖励。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0.5万元。

四、申报流程

1.学生登录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9月24日系统开放)

2.学生加奖学金评定、咨询QQ群:570571966

3.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学生成果信息;

4.导师审核完毕,学生系统打印《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字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数学楼425-1);(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提交纸质原件,暂可提供扫描件。)

以上流程须在2022103日前完成,逾期不予补报。

五、评定程序

学院评定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定工作委员会初评推荐”的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数学学院2021年度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QQ群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31-85166425

QQ群:57057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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