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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表于: 2022-09-23   点击: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办法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院成立以下工作组,负责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3.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等文件要求,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方式与时间

1.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 复试时间:2022925

复试具体安排在数学学院推免工作QQ群(523158289)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五、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1.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推免直博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5.申请直博生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按相关政策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组织拟录取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九、关于信息公开

1.我院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合格学生名单及成绩排名。

3.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示期内,可提出申诉。

申诉、咨询电话:(043185166425

十、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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