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吉林大学数学学院2017年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发表于: 2017-07-04   点击: 

亲爱的2017级研究生同学:

欢迎来到吉林大学数学学院继续深造。为使新生能顺利办理报到手续,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 领取录取通知书

档案已寄(送)吉林大学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尽量自取,代领需持本人手写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月12日前档案未到的,8月25日到办公室自取通知书(领取前档案必须已到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 新生请持“新生入学报到证”、身份证、随银行卡下发的授权委托书(贴好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

3. 外地新生来校报到时,可自愿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为长春市前进大街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注: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经办人名章;迁移证必须填上身份证号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一并上交。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新生不转户口。

4. 党员须带组织关系来校报到(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新生不转组织关系)。党员须持地方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各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名称(具体所去单位)为吉林大学数学学院。

5. 非在职研究生须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附件一),由原就读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字并盖章后,在新生报到时上交。凡未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的人员,所在学院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不予出具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6.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同一底片近期小二寸或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色背景照片四张。来校时须自备棉衣及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

7. 新生赴校的途中路费、食宿费、物品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8. 新生入学前须按有关规定交纳学费,并在注册时出示学费收据,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9.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办理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4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xszz.cee.edu.cn),以备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使用,也可以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10. 研究生入学住宿相关说明:

(1)床位申请相关事宜

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及学院的要求,不住校的非定向研究生新生必须事先征得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获得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同意书(格式自定,内容自拟),并自行下载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表》(附件三)、《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附件四)各一式三份,签好字后于入学报到时上交。

申请退寝的学生请自行填写《研究生住宿变更表》(附件五)及上述同意书、审批表、承诺书,并于入学后2周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未分配床位的新生可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64室)申请。联系电话:85168287。

(2)收取住宿费相关事宜

由于学校由多个校区组成,因此学生公寓条件差异较大,住宿费为600元--1800元/人/年。因新生公寓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安排,所以请先按1800元/人/年标准存入借记卡,学校将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标准收费,余款仍留在本人的“借记卡”中,属于个人储蓄存款,随时可以支出。

请新入学的同学随时关注个人在学校的财务信息,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11.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2.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于2017年8月30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六,一式四份)寄(送)到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3. 具体报到地点请关注QQ群内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硕士QQ群号:163287430            博士QQ群号:433176167

 

吉林大学数学学院

20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