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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数学学院 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表于: 2019-11-07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关于2018级专业类本科生秋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学院拟开展2018级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

组长:李辉来

成员:纪友清、生云鹤、刘长春、吕俊良、朱复康、韩月才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等。

2.争议处置小组

组长:张然

成员:王欢、范庆文、李庚、曹馨月、侯頔(学生)

争议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办公室,负责对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监督。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意愿与成绩排名相结合确定专业方向。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入学后3个学期的学业成绩,确定专业。

2.按原专业招生计划与教学资源相结合确定额数。2018级数学类专业在籍学生人数311人,按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统计学”专业和“金融数学”专业原高考录取计划比例,兼顾现有学院教师和实验室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分配学生专业名额数。

3.坚持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原则保障工作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三、分流标准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具备数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基础,能够掌握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数学科研、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学生。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数学、计算数学专业基础,能够掌握计算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及软件开发等能力的学生。

统计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数学和统计专业基础,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采集数据、统计调查问卷和处理调查数据能力和有较强的统计技术能力的学生。

金融数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数学、金融数学专业基础,掌握金融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采集数据、金融衍生品设计、风险分析和精算管理基本能力的学生。(金融学、微观经济学这两门课程必须修完,且成绩合格)

四、专业分流计划

2018级共计311人,除去唐班16人和降级生8人:于露、詹布衣、杨典、厉耀源、王子朔、蔡云湖、王浩琪(数应)、付强(金融),实际需参加专业分流学生 287人,根据各专业方向师资等具体情况,由各专业提出如下名额分配:

1.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学生231人,转专业57人,其中: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20人,上限120人;

2)“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20人,上限100人;

3)“统计学”专业原则人不低于20人,上限100人;

4)“金融数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20人,上限60人。

2、第四学期结束后,可再进行专业微调,微调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五、考核及录取办法

1.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学生按第13个学期主要课程(必修考试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计算排名的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英语BII-Ⅴ、大学英语A-Ⅲ、 俄语Ⅱ-Ⅲ、军事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政治理论与思想教育专题Ⅰ-Ⅱ、形势与政策Ⅰ-Ⅱ、数学分析Ⅰ-Ⅲ、高等代数Ⅰ-Ⅱ、空间解析几何、空间解析几何实验、C语言与程序设计、C语言与程序设计实验、专业新生研讨课、高等代数实验、普通物理Ⅰ、普通物理实验、数学分析实验、常微分方程、金融学、微观经济学,共32门课程。

2.学院公布排名,根据学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分流计划人数,通过当场投档,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公示。

六、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20191111日前,学院公布《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2020110日—12日,2018级学生第3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完毕,学院按照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公示;

3.2020113日—141100,学生按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结合个人志愿和学分绩点排名,自愿有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过期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空白志愿将按服从调剂处理;

4.2020115日—19日,根据各专业方向限定的额数、学生排名、学生志愿,确定学生分流专业/方向,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5.2020224日—26日,学院统一办理学生学籍手续及调整学生选课信息。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并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2018级学生将按“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个行政班、“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个行政班,“统计学”2个行政班,“金融数学”专业1个行政班,按成绩分布重新编班,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七、其他说明

1.本细则中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学院2018级数学类本科专业在籍学生,含转专业进入到数学类学生,不含“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唐班)”学生,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结业选专业学生,不含其他各年级降级到2018级学生;

2.降级到2018级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将自动分配到降级之前的专业/方向;

3.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务办周老师(85166967zhouhang@jlu.edu.cn);争议处置问题,请提交给李庚老师(8516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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