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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要求及注意事项

发表于: 2020-02-22   点击: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校发文件《关于2020 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关于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2020 学年第2 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2020 学年第2 学期延期开学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数学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前提,拟定数学学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 学院对开设的在线教学课程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包括任课教师自审和保证书、系主任复审、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共三级审核步骤,确保课程内容无违法、反动内容。课程团队要做好网络教学空间中学生信息交互版块的舆情监控。采取直播形式的任课教师需提前在学院进行内容备案。

2. 任课教师是课程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按课程表时间按时上课,学校教务处以及学院教学委员会、学院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不定期进行教学检查。考虑到网络带宽限制和平台拥堵等实际情况,任课教师可酌情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安排和教学方式,可采用直播、数字教学内容等多种教学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保证教学效果。在课程开始前,任课教师要通知到所有学生,对于有特殊情况无法联系上的学生请及时报给教务办和学生工作办。

3. 在线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进行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教学活动,严禁散布、传播网络谣言等违纪和违法行为。如无特殊情况,学生要按时参加在线课堂。上课期间,学生要认真听讲,不可进行与教学和学习无关的活动,要认真学习任课教师安排的数字教学资源,积极参与在线辅导、答疑和考试等教学环节。为保护师生权益和保障授课质量,师生要认真完成线上教学和学习活动,禁止恶意录制和截取线上上课的视频、音频和图片,禁止恶意在网上散布线上授课内容和过程。

4. 开展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须制定相应的课程考核体系,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考勤、辅导答疑、作业考核、在线测试等教学环节,确保学生按时、保质的进行在线学习,并切实保证理论课在线教学工作的质量。开展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在防疫期过后恢复实体课堂教学的计划安排,学院建议已讲授的内容不再重复授课,并在学生返校后针对线上教学部分内容组织考核,考核形式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如闭卷考试、课外作业、翻转课堂、小组讨论等,考核成绩计入期末总成绩。

5. 经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按《吉林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实施助教管理,由原先实体课堂改造应对此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安排的在线教学课程,学院予以助教配套政策支持,具体需求由课程负责人提出,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审核。

6. 数学学院延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应做好在线教学技术支持工作和保障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对于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最大限度保证在线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教务及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应配合开展在线教学的教师,做好在线教学信息传递工作,确保在线教学时间、课程资源等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引导学生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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