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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荣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讨论稿)

发表于: 2008-10-23   点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东荣奖、助学金
1、上学年有成绩不及格的;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平时有不良嗜好消费过多的。

二、东荣奖学金评定办法
1、上一学年获得三等奖学金(含三等奖学金)以上者有资格申请东荣奖学金,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有申请资格。
2、同等条件下原则上未获得过东荣奖学金同学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原则上重点关注对象和一般关注对象优先考虑。
4、国家奖学金与东荣奖学金原则上同一年度不可兼得

三、东荣助学金评定办法
1、凡在籍本科生凡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和一般关注对象有获得东荣助学金申请资格。
2、同等条件下原则上未获得过东荣助学金同学优先考虑。
3、国家奖学金、东荣奖学金、助学金原则上同一年度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