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国家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
1、上学年有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
1、在籍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
2、前一学年综合评估排名在前5%以内的优秀学生
3、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4、原则上同一年度不可与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兼得
三、立志奖学金评定标准
1、在籍本科生二、三、四年级的重点关注对象和一般关注对象
2、前一学年综合评估排名在前15%以内,名额过剩的情况下,综合评估排名在前30%以内的优秀学生可以予以考虑
3、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4、原则上同一年度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学年奖学金兼得
四、国家助学金评选标准
1、在籍本科生凡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和一般关注对象的同学
2、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