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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党员服务队管理条例

发表于: 2008-10-23   点击: 

一. 队伍组成:
       党员服务队是由数学学院中的学生组成,主要成员由学生党员及入党重点积极分子组成。
二、值勤目的: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学院监督学生会、团委的活动落实,创建良好院风,营造良好生活和学习的氛围。督促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寝室卫生。
 
三、工作对象:
     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

四、值勤方案:
1、 对党员、学生干部、普通同学床铺进行区分,分别挂有党员登记卡、学生干部登记卡、学生登记卡。
2、 将党员服务队员按所在寝室楼分队。每次值勤按照学工办有关条例执行并作好值勤记录。
3、 每组党员服务队负责同学将值勤记录定期向学工办老师汇报。

五、 学生行为规范

1. 禁止在寝室内抽烟、使用明火。
2. 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在寝室内打扑克、打麻将等。
3. 禁止在寝室内玩电脑游戏。
4. 禁止在寝室内存放或使用电热棒、电热锅等违章用电设备和易燃易爆危险品。
5. 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被褥叠放整洁。
6. 禁止私自留宿外人。
7. 禁止在寝室内大功率使用音响设备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休息。
8. 晚上11:30按时熄灯就寝。
六、寝室卫生要求
      1.  门面必须清洁。
2.  保持地面清洁,无任何杂物。
3.  窗框、门框、窗台上不许有灰尘。
4.  保持墙壁洁白,墙上无钉子。
5.  暖气、梯子上不许有灰尘,不许放任何杂物。
6. 保持书架、桌椅表面无尘。
7. 书架上书籍摆放(直立)整齐,其他物品不零乱、美观大方。
8. 撮子、拖布、扫把、垃圾桶要摆放整齐。
9. 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10.学生登记卡必须整齐的挂在床头。
七、队伍管理条例:
1.  每周一至周四晚8:00---11:30 例行检查,至少值勤一次 。值勤间隔时间要合理安排,值勤期间务必在岗。
2. 至少提前三天确定检查寝室时间,对象,并使被检单位周知。按计划准时到检查地点,同时开始检查。
3.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注意协调和配合,统一检查尺度。不得私自改变值勤顺序,不得以人情,私情关系处理发生事件。
4.  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并每四周召集主要检查负责人开会一次,找出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5.  触犯条例者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罚款五元,累计三次院内通报批评一次。
数学学院学工办
数学学院团委监察部
2003年2月26日